我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19.04.2017  18:55
        省委、省政府日前批复南昌县、瑞金市、吉安市吉州区、资溪县四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这意味着我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迈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广受社会关注。此次改革试点是我省聚焦审批制度改革的“硬骨头”,自我加压、主动作为,且得到了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等部委的大力支持。根据我省方案,试点地区将在不新增机构的前提下组建行政审批局,把分散在多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起来,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从源头上消除审批部门过多、相互交叉等弊端,逐步实现行政审批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审批效率,降低群众和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原审批部门将按照“审管分离”的原则,不再行使审批权,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省委、省政府要求,试点地区要实施集约高效的审批流程,建立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确保简政放权与有效监管无缝对接;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改革试点,既在探索中形成好经验好做法,又善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能推广、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