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政策到期绩效低下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15.07.2019  10:51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实习生廖铖报道: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通过完善绩效管理责任约束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有利于夯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绩效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实施意见》明确,力争到2022年基本建成具有江西特色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及“有评估、有目标、有监控、有评价、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各级政府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要围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政策和项目、重大专项转移支付等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