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正式实行收费清单制度 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24.06.2015  12:31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郑荣林)6月23日,记者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南昌市收费清单制度正式实行。同时,南昌还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三份目录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驾驶证工本费、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这些都是允许的收费项目。为有效杜绝各种乱收费,加强社会监督,南昌市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此次公布的《南昌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78项、《南昌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55项、《南昌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共25项,目录清单明确了收费部门、收费项目、管理权限、资金管理方式和政策依据,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公布本单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财政、物价部门今后将对目录清单发生变化会及时更新,进行动态管理。而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