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实行“片长制”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执法

10.03.2016  17:07

近来,南昌市经开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国土资源工作特点,出台了《关于建立区国土资源巡查“片长制”,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了各镇(处)、村(场、社区)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中的主体责任,建立了动态巡查责任制,构建了区、镇(处)、村(场、社区)三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

区管委会将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进行实报实销。区财政金融局按人均120元/月标准将执法片长的津贴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成效与选拔任用、考核评比、津贴补贴相挂钩。为形成部门合力,经开区管委会积极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将规划、住建、城管、执法、市政、环保、电力、安监、公安等部门执法力量下移,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