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国土局“三审一批”推进城镇住房土地分割登记工作
03.12.2013 11:1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抚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按照《物权法》、《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正式启动城镇住房土地分割登记工作。
该局开展城镇住房土地分割登记工作以来,采取“三审一批”的方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审”即由土地登记人员对商品房买卖、变更、过户等土地登记事项资料进行初审;“二审”是在初审无误后,由地籍股对土地登记资料进行复审,根据掌握的情况核查有关的细节;“三审”是在局行政会对通过复审的资料进行集体讨论研究。“一批”由局领导对土地登记资料审批确定,最后由窗口发证。
目前,已经办理城镇住房土地分割登记12户,无一差错,维护了居民住房用地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03.12.2013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