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履行审判职责 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本报讯 袁英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程呈报道:1月30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市委关于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重大工作部署,出台《关于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畅通行政诉讼渠道
《意见》提出,增强法律释明的主动性。加强法律释明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农户的举证指导,强化举证的充分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正确和及时地审理涉及农村土地的行政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畅通行政诉讼渠道,正确、及时审理农村土地确权、集体土地征收等土地行政案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为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化解矛盾、提供保障。
形成司法网络全面覆盖
《意见》要求,要整合完善司法便民网络,要把了解当地土地变迁过程、具有一定威望、公道热心的人员吸纳进司法联络员队伍,进一步巩固与完善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乡、镇、街办、司法所设立的便民诉讼站。各自然村和社区设立的便民诉讼联系点为依托的“庭、站、点”三位一体全面覆盖的三级便民司法网络,充分发挥联络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协助法院做好工作,努力实现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司法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应密切关注司法审判领域中反映出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授权手续、流转合同条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的制定和完善,实现审判工作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