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旬奥斯维辛记账员被判刑4年 审判“迟到”70年
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94岁的奥斯卡·格罗宁,70多年前,在纳粹德国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做记账员。日前,他因涉嫌在二战期间间接杀害30万犹太人被判入狱四年。德国公众如何看待这项延迟了70年的审判?《全球华语广播网》德国观察员王凤波介绍:
王凤波:以往引起媒体关注的对纳粹份子的审判中,被告一般都是在纳粹灭绝机器体系中,担任一定的级别职务的法西斯分子,而这一审判具有开创历史的意义,因为它打破了那种以往的惯性思维,即认为,参加了党卫军等纳粹组织的,没有直接参与杀人的小人物可以不必追究,因为他们当时也是别无选择。宣判前,94岁的被告格罗宁也坚持称自己并没有直接参与谋杀活动,参加党卫军也是迫不得已。不过格罗宁与以往的被告纳粹份子不同,他承认自己曾在奥斯威辛集中营工作过,表示在道德上有罪。并说,自己并不表示道歉,那是因为奥斯威辛罪行滔天,已经不能用道歉两个字来为自己开脱了。而在这个背景下,这个判决为什么延迟了70周年?因为当时对被告在70年代末曾经有过起诉,但是当时的法律界认为对于被告的起诉的罪名证据不够充分,所以在85年的时候,对被告的起诉又给撤销了。法庭审判长在判决中指出,格罗宁参加党卫军,并且为集中营工作,虽然有当时的历史原因,但是并不是被胁迫的。这位法官说,格罗宁先生我在这里不愿意称你为懦弱,但是当时您是自己选择了一个更有保障的文秘工作。
那么,德国公众如何看待这种平凡之恶?
王凤波:围绕该判决,德国社交媒体上讨论也是非常激烈,对于这一判决持质疑态度的人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拒绝服从纳粹命令的人自己将引来杀身之祸。还有人指出,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格罗宁在奥斯威辛直接执行了杀人的命令,而谋杀罪名成立的一个前提,便是直接参与了一个具体的杀人行动。为这一判决叫好的人则指出,有大量证据表明,当时纳粹党卫军招募成员时并非是强迫的,那些拒绝参加党卫军和其他纳粹组织的人并不会被判死刑,而一般是会被打上胆小鬼的标签,而受到社会歧视或者被发配到前线去参加作战。德国历史学家奥斯威辛集中营研究者苏姗娜·威廉姆斯指出,格罗宁在当时从事登记从关押囚犯身上强行剥夺的财务的工作。因此他一定了解当时在奥斯威辛发生了什么。而且任何一个在这样一个有杀人机器之称的灭绝营工作过的人不可能不知道那里正在发生反人类的罪行。实际上对于格罗宁的判决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性的意义,正如法官在解释判决理由时指出的那样,即使过了70年也可以重新讨回公道。本案可以判决而且必须要判决,不过今年已经94岁高龄的被告,是否必须要蹲监狱,则另外是一个问题。因为他的身体条件可能允许对他进行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