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审批权“明放暗不放”要问责 南昌行政审批“瘦身”上千项

13.10.2014  09:35

    “办事磨破嘴,盖章跑断腿”,行政审批项目杂、环节多、速度慢长期饱受百姓诟病。10月12日,记者从南昌市有关部门获悉,南昌市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已经建立,共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31项。据统计,历经九轮改革后,南昌市行政审批事项“瘦身”1000余项。

    据了解,2001年至2013年,南昌市一共开展了八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精减行政审批事项1172项,保留248项。第九轮改革于今年6月初启动,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国务院、省政府多次分批下放、取消的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审核。完成了涉及52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500余项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的初审、复核和最终确认工作。

    第九轮审改清理的结果为:共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31项;下放县区(红谷滩新区、桑海开发区)审批事项128项;进驻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258项(含市级初审转报上级审批事项54项),其中实行一审一核审批事项156项。南昌市要求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各部门要在一个月内全部下放到位,如出现“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在参照广州市等地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南昌市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将涉及20余部门、50余项审批事项、百余个环节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整合再造,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分别建立5个并联审批平台,实行“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机制。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提升,将从根本上解决建设项目审批存在的“办事难”、“时限长”等问题。

    据了解,南昌市第九轮改革的核心是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力求在十个方面取得全面突破。如编制了清单,强力推进46个市直部门的258项行政审批事项(含相关收费事项),特别是国土、规划、建委等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审批人员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彻底解决审批事项“体外循环”问题。(江西日报记者郑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