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暂停审批海岸带控制范围内经营性项目

30.07.2015  18:13

  记者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在《海南省总体规划》颁布实施之前,海南将暂停在海岸带控制范围内经营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审批。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暂停审批海岸带控制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在《海南省总体规划》颁布实施之前,在海岸带控制范围内,即沿海区域自平均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200米范围,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公益性项目“一事一议”,科学论证,按程序审批;暂停其他经营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审批。

  在《海南省总体规划》颁布之后,海南将根据总体规划加快相关规划的调整,加强对海岸带控制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杜绝以重大建设项目为名占用海岸带控制范围进行一般性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建设,严格禁止破坏海岸带环境和资源行为以及将海岸带公共资源“私有化”的行为。

  海南省正着力加强对海岸带的保护。自7月20日起,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成立6个检查组,并授予相关执法权,依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对本岛沿海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等12个市县共1823公里海岸带保护开发情况进行全面专项检查。(记者王晖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