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法院审理一起袭警案 当事人从重处罚

29.03.2016  07:49

(江西广播网3月29日)去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增加了一条:妨碍公务,袭击正在执勤的人民警察可以从重处罚。近日,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袭警案,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江西台记者黄茹报道:

去年12月,南昌市民周某某家房屋失火,因为对当地管委会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便将变压器拉闸,导致周边商户居民断电,周某夫妇二人为了阻止供电公司员工和警察恢复用电,挥舞棍棒。东湖区法院刑庭法官罗陆海:【录音】这两个人态度比较恶劣,用手指甲,石头,拳头来打警察,三个警察都受了轻微伤。
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从重处罚之规定,近日,周某某夫妇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有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有1600多名警察在执法执勤时遭遇暴力袭击受伤,全国人大代表、瑞昌市公安局肇陈派出所的指导员周俊军认为,尽管刑九修正案增加妨碍公务,袭击正在执勤的人民警察可以从重处罚条款,为保障民警执法安全起到震慑作用,但还需加大力度,他希望袭警罪能够入刑,为此他还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了袭警罪入刑的建议。【录音】如果单独入刑的话,一个法律修订,它后面的执行,有很多的保障措施,它的定义比较全面,它不仅仅是导致民警受伤,它可能是阻碍民警导致嫌疑人逃脱等这些严重的行为,也是属于袭警罪,这样就能够比较全面地保证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