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昌审结贪污受贿渎职案件145件 判处罪犯189人

23.01.2015  05:0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22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1月22日下午,南昌市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琰作市中院工作报告。刘邦琰说,2014年南昌全市法院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案件145件,判处罪犯189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刘邦琰说,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072件,同比上升12.64%;审结41526件,同比上升9.49%。其中,南昌市中院受理12331件,同比上升14.52%;审结11545件,同比上升11.16%。

  2014年一年来,南昌全市法院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南昌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4238件,审结4175件。其中,市中院受理583件,审结512件。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8049件。依法惩处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430件,判处罪犯1816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如审理了社会广泛关注的向塘火车站失踪女大学生被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永红死刑。

  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4件,判处罪犯440人,坚决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发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如审理了李卫红等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8.6亿元。

  依法惩处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如审理了刘模清非法处置2000余吨危险废物磷酸盐混合液的污染环境案。

  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案件145件,判处罪犯189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罪犯51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1924人判处拘役、管制、免于刑事处罚或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