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审计厅修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

07.03.2014  12:24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江西省审计厅于2013年1月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经过一年的实务操作试行,结合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规程》应体现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原则,省审计厅于近日对《规程》作了部分修订,从组织协调、计划管理、审计实施、审计文书等方面予以重新规范和细化,删除了两办规定和国家审计准则之外的一些“自选”动作,规定了审计中应遵循的基本程序与步骤,突出了审计操作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要点,规范了从审前走访、审计项目计划告知、审计通知、审计进点会、审计访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理、审计(结果)报告及发送等全过程各重要环节的要素内容和文书格式。该《规程》完整体现了两办规定精神实质和国家审计准则的基本要求,充分汲取了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践的成功经验,全面梳理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各项规范要求和审计质量控制要点,体系结构完整,文字简练准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并易于实际工作中为审计人员理解和执行。

  目前江西省各级审计机关正在极力打造以经济责任审计为核心的审计业务工作大格局。该《规程》的制定和及时修订,以规范化的制度建设为保证,破解了以往经济责任审计各自为战、各行其是、无法规范的难题,充分发挥了《规程》引导和示范作用,切实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有利于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从而稳步推进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发展。(厅经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