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审计局五措施强化经济责任审计

16.12.2016  20:15

  一是强化审计计划管理。注重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审计机关在计划确定中的主动性作用,把干部监督考核需要和审计力量配备现状结合起来,突出考核需要,服务县乡换届,合理灵活确定年度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的数量和比例,增强计划的科学性。

  二是规范审计对象分类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其所在部门(单位)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掌握财政资金量大小等情况,实行审计对象ABC分类管理,对重点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届期轮审制,逐步前移审计监督关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对C类管理部门强化离任交接制度,既突出重点岗位领导,又兼顾一般岗位领导,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泰和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泰和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等。针对县乡大换届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要求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检查的通知》,并设计了《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情况表》,进一步明确了交接事项的内容、程序及需要办理交接的对象。

  四是拓展审计内容。要求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能仅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具体事项,还要从七个方面检查领导干部具体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即:依法行政,统筹本地区(部门或单位)科学发展责任履行情况;经济决策责任履行情况;政策执行责任履行情况;财政财务责任履行情况;监督管理责任履行情况;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义务履行情况;其他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五是灵活有效地整合审计资源。统筹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打破股室界限,把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分解到各业务股室,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乡镇采取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同步审计的方式,有效缓解了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泰和县审计局 欧阳生根 黄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