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省厅意见为省直管县“接好招”

22.10.2014  18:29

  日前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省直管试点县(市)审计工作意见》,连日来,安福县审计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厅意见,研究讨论承接省厅加强省直管县审计工作的各项举措,使省直管工作取得实质效果,力争做到有关工作与省厅“无缝对接”。

  一是在省厅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切实加强财政审计工作。突出发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同级审)的作用,并加强对乡镇财政决算的审计。下功夫对财政专项资金,包括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审计,促进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对县财政局、地税局、国库及县直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加大财政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审减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并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作为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继续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配合省厅估好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同时,拓宽审计范围,对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投入资金进行审计。

  二是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规范审计监督工作,扩大审计监督效应,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督查督办和协同机制的建立完善。用好用足审计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以及《江西省审计条例》,依法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对已出具审计报告项目的整改跟踪检查,在做好监督的同时还要做好服务,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整改的实际效果,督促和帮助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促进审计质量有效提升,力争多向省厅上报优秀审计项目。

  三是以省管县为契机推动审计队伍自身发展,以打造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积极配合省厅培训规划,从本局选拔业务骨干参加省厅重点项目审计,以审代培,在实践中提高审计能力。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技术方法、法律法规、政策动态等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加强轮岗交流力度,提高审计实战能力、业务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省厅统一组织的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努力形成“定必干、干必成,成必优”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安福县审计局 刘丽强、文水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