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采纳审计意见规范教育附加费管理

03.12.2014  18:37

  南城县人民政府针对审计提出的教育附加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积极采纳审计意见,采取3条措施,加强教育附加费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职责。规定教育附加实行“先收后支、列收列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管理使用原则和使用范围,规定了其申报和审批程序,明确了教育、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管理职责,增强了管理的主动性和责任性。二是明确了监督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附加费的上缴监督、审计部门负责使用监督、监察部门负责违规查处监督,在监督过程中相互配合、各司其职。三是明确处罚职责。公、检、法司积极承接审计、监察移交的线索,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教育附加资金的行为,以及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南城县审计局 石倩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