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关于印发2016年地方审计机关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
现将《审计署关于2016年地方审计机关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审计署
2016年1月5日
(此件我署主动公开)
审计署关于2016年地方审计机关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框架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关键之年,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谋好局、起好步,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6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行诺言,立足本职岗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自觉向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对党绝对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理论上明白、思想上清醒、灵魂上干净,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止、行为有度、干净干事、清白做人、无私无畏、勇于担当。各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首先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同时,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尽好自己的责,要把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要结合实际,抓好廉洁从政教育、健全制度规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内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
二、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框架意见》
《框架意见》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等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实质。要把学习文件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宪法、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李克强总理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起来,全面地、联系地看问题,把精神吃透、吃准、吃深,深刻领会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肩负的责任和使命。二是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成立专门机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谋长远、想深透、做扎实、快启动、稳步行”的要求,对《框架意见》要求的每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门别类拿出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确保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完善审计制度是重大改革举措,任务重、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级审计机关在贯彻落实中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开拓创新,研究符合自身特点的工作思路、实现途径和落实措施。四是做好试点工作。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的7个省份,要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合力推进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要及时向审计署汇报改革的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没有纳入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加强调查研究,按照《框架意见》精神做好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五是严明各项规定要求。贯彻落实《框架意见》的过程中,要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不得断章取义、片面理解、选择性执行;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编制,但不得违反规定突击进人、突击提拔干部;要严守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借机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乱发钱物、突击花钱,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统筹做好改革和审计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做到思想不散、纪律不松、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资产不流失。
三、认真谋划“十三五”审计工作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对本地区“十三五”期间审计工作发展作出谋划,推动审计工作在新时期实现新发展。一是明确“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思路和目标。紧紧围绕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框架意见》的要求,认真分析评估审计内外部环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结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审计署“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自身资源状况,对本地区未来5年审计工作的发展目标、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以及理论研究等方面作出规划和安排。二是摸清审计对象底数。要按照法定职责和管辖范围,组织摸清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情况,组织摸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数量情况,组织摸清国有资源主要分布情况,为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实现全覆盖奠定基础。三是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要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对重点党政部门、重点国有企业、重点金融机构要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确保一定周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要加大审计频次,从未审计过的地区、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优先安排审计,确保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全覆盖。四是做好相关规划计划的衔接工作。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规划和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谋划本地区审计工作发展思路时,要认真学习贯彻审计署制定的“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做好与审计署发展规划的衔接,省级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要报审计署备案。要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做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有序衔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实现审计全覆盖目标。
四、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形势,结合各地实际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改善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审计都要将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把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都要关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推进实施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要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围绕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五个抓手”,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审计重点,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各级审计机关每季度要确定一个主攻方向、聚焦一个重点方面,及时按季度上报跟踪审计结果,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深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绩效、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存量资金盘活、专项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情况,促进减少财政资金沉淀,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同时要注重关注地方财政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和政府性债务情况,防范财政风险。
——加大扶贫审计力度,做好民生审计。围绕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和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加大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审计力度,重点揭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顺利实现。同时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三农”、教育、医疗、救灾、就业等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关注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揭示反映收支缺口较大、统筹层次较低等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的问题。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审计工作。
——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确定不同岗位审计重点,着力揭示和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重点关注项目落地、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和绩效等情况,揭示反映项目应开工未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对建设滞后的项目,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程序性问题,按照有利于项目实施、促进经济增长的要求,督促尽快完善。对正在报批项目,促进加快优化审批流程。相关审计机关要继续做好援疆、援藏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继续做好四川芦山、云南景谷和鲁甸灾后重建跟踪审计工作。
——大力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促进绿色发展。要加大对重点国有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相关资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运营效果,以及资源环境管理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等,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要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按照审计署印发的审计工作方案,做好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按时上报审计结果。
——加大对地方国有企业的审计力度,促进提质增效。重点关注损益的真实性、企业负债、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本运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情况,严肃查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以及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为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要重点关注企业主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降低成本、结构调整和内部管理控制等情况。积极探索对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的有效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加大对地方金融机构的审计力度,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重点关注地方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宏观政策情况,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和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银行贷款质量特别是不良贷款情况,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促进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密切关注民间金融活动、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态势,以及非法集资情况,防范局部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要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方式,探索建立地方金融审计数据分析平台,着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审计署将指导部分地区探索开展地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情况跟踪审计。
为保障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地方审计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得超越法定职责,承办与审计无关的事项;不得超越审计权限和审计范围,开展延伸调查或查询相关信息。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重点,特别是市县审计机关在投资、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中,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坚决避免超越自身能力和条件,承担力所不及的审计项目和其他任务。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客观地、历史地、辩证地看待问题,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要坚决促进总结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要坚决揭示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坚持依法文明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
五、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
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加大审计工作统筹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一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和审计项目统筹。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的统筹和管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省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报审计署备案。要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地区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整体合力。省级审计机关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组织本地区审计机关力量,开展好重大项目审计。二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健全完善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下级审计机关不断提高审计质量。三是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上级审计机关应当健全完善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制度,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综合管理和执行报告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四是组织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上级审计机关要按规定要求,组织对下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任职超过三年或离任的,原则上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公开。五是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上访事件、审计干部违法违纪、重大负面新闻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
六、着力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
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审计能力、实现全覆盖的根本保障,省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加快实施“金审三期”工程,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基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审计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的地区,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大设备购置投入力度。要加快推进审计机关业务管理、公文管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逐步实现审计业务管理和机关内部管理全过程的数字化,积极推进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审计机关与审计现场之间互通互联。二是加大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重视信息化人才培养,积极参加审计署组织开展的各类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审计培训班。省级审计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审计人员信息化水平现状,采取分类、分层的方式,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或者以审代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三是加大数据采集集中力度。省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本地区数据采集的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构建省级审计数据系统。对本地区有关部门单位规章制度中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要主动沟通,促其修订或废止,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向审计机关报送相关电子数据。地方审计机关收集的审计相关电子数据信息,按审计署规定的标准、方式和要求,由省级审计机关统一集中管理。要强化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严格规范保管和使用相关数据。四是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要大力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强财政、金融、企业、工商、税务等各领域间,部门单位上下级间、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间、各被审计单位与宏观经济运行系统间的数据关联分析,查找疑点线索,提高审计延伸核查的精准度,增强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能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七、强化审计机关内部管理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内部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一是梳理明确岗位职责。要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全面厘清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机关内部的党建、业务、公文、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等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完善工作规则。要制定完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程序,规范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依法规范权力行使。三是严格财务管理。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规模和规格,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依法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津补贴管理,特别是要管好用好审计署对地方审计机关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事务和党务公开,不断提高内部管理的透明度。五是大力加强自身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加强对审计机关监督的暂行办法》,在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监督、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监督的基础上,自觉接受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特约审计员的监督,接受巡视和各类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责问责。
八、加强审计制度规范化建设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审计制度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审计制度,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全面清理规范现有制度。要对现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凡是阻碍改革创新发展的规定和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通过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为贯彻落实《框架意见》,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推进实施审计全覆盖、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人财物管理改革、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审计结果运用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办法,确保《框架意见》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三是严格规范审计行为。要严格依法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监督工作,特别是市县审计机关要规范投资审计行为,不得超越审计权限介入与审计无关的项目审批和管理环节,坚决杜绝“以审代结(算)”和“以审代补(偿)”的做法,杜绝未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简易程序”审计项目。严格依法规范银行账户、存款和房产等重要事项查询行为。严禁超越审计权限罚款,坚决撤销各种形式的审计罚没收入过渡户。全面退出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四是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上级审计机关要研究提出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制度措施,督促下级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审计、依法报告、依法公告。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严格实行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九、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全局、抓发展、带队伍的能力。要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作风为基础、能力为重点、业绩为导向,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中央精神,认真学习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增强党性修养,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二是加强审计能力培养。要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审计人员培养渠道,健全完善审计人员教育培训、业绩考评、激励约束等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促进提升审计人员攻坚克难的实战技能,提升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要立足长远,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和挂职锻炼力度,选派审计干部到地方政府、其他部门、企业挂职锻炼,培养复合型人才。审计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夯实履职尽责的知识储备,磨练过硬的基本功。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切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续查找作风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持续抓好整改,做到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尽责担当。大力弘扬审计精神,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力戒“庸懒散、骄娇暮”,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四是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全体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强化底线思维,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要以改革创新意识,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提升审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创新审计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符合审计工作需要的综合审计模式,积极探索在审计内容和范围、审计资源整合、审计作用发挥上实现“七个一体化”,积极探索在审计组织管理模式上实现“六大转变”。二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要加强审计计划、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成果运用等方面的统筹整合力度,探索运用灵活多样的审计组织方式,探索运用大兵团、多兵种、协同化的审计组织方式完成一些复杂、艰巨的审计任务,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三是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加大数据分析力度,积极推广“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方式,精确定位、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四是创新理论研究。系统总结本地区审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审计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升华为审计理论,用于指导审计实践。要坚持总结规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进一步加大审计理论研究力度,加强对国家战略、公共政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审计自身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用理论研究的新理念、新成果引领和推动审计实践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