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海洋局11天南极考察6天在法国智利
海洋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海洋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及所属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以下分别简称预报中心、卫星中心、极地办、极地中心)等1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洋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海洋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91 855.78万元,海洋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8 985.6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2 870.1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海洋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31 671.3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8.4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315.01万元,其中2013年13 560.7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713.59万元。上述问题对海洋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海洋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为非预算单位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申报课题研究预算1500万元,其中2013年600万元。
2.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海洋减灾中心、卫星中心等9家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1911.79万元;所属中国海监总队、海洋减灾中心等4家单位超预算列支燃油费和飞行业务费等费用5606.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海洋减灾中心等11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771.82万元,用于其他工作和弥补基本支出等,其中2013年128.10万元;所属海洋出版社、卫星中心、预报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1751.86万元,其中2013年717.31万元。
4.2013年,所属卫星中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143.27万元;未经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涉及金额3030万元。
5.出国(境)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2年,局本级组织的跨部门“赴南极长城站考察慰问司长团”批复出境时间为11天,实际行程13天,其中6天在法国和智利(含2天转机时间);
(2)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极地办超预算列支出国(境)费用365.17万元,并向所属极地中心摊派9.01万元;局本级和所属卫星中心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12.09万元。
6.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极地中心、第二海洋研究所等4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费163.25万元;
(2)200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东海分局、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长期无偿占用其他单位汽车16辆,局本级向所属单位及下属企业摊派公车运行费82.24万元,其中2013年10.68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卫星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以长期租车的形式配备一般公务用车4辆,共计发生租车费49.35万元,其中卫星中心租用车辆超过规定标准;
(4)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向局本级虚报多领车辆维修费及管理费50.92万元。
7.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49.49万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39.83万元,向3家所属单位摊派会议费118.65万元;
(2)2013年,所属信息中心和极地中心有48个会议(涉及金额236.46万元)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其中20个会议(涉及金额50.59万元)是在五星级宾馆召开的;
(3)2013年,局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向机关服务中心支付会议室使用费和服务费276.48万元,其中197.63万元被用于弥补机关服务中心经费等支出;
(4)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卫星中心使用虚假票据,在会议费中报销无关餐费、房费和公务接待等支出共计25.52万元,其中2013年21.3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所属预报中心账外存放广告收入510.61万元,其中2013年175.61万元;支出456.92万元,其中发放津补贴392.19万元。
2.2010年至2013年,海洋局主管的中国太平洋学会在海洋出版社财务账中核算其收入200万元、支出121.5万元,其中2013年55万元和20万元。
3.2013年,所属北海分局以其下属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名义对外签订横向项目合同,将项目收入400万元转移至该研究院。
4.2011年至2013年,所属预报中心向其下属公司转移事业收入3064.46万元(其中2013年910万元),并在该公司为中心员工发放津补贴1572.33万元(其中2013年560.34万元)。
5.2012年12月至2013年,所属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自行提高标准发放津补贴24.67万元,其中2013年22.77万元。
6.2013年,所属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和机关服务中心违规收取咨询、服务费479.12万元。
7.至2013年底,所属中国海监总队、预报中心、中国海洋报社等6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2960.07万元;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和北海分局未及时办理2个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8.2008年至2013年,所属极地办1名员工在兼任极地办所属公司业务员和出纳期间,以其本人签字代全体员工领取工资的方式,从公司财务套取现金74.66万元。
此外,2013年,局本级和3家所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291.58万元租用的办公用房闲置9个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为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问题,要求对已安排至非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加强监管,严格考核科研成果,今后严格编制预算;对调剂使用资金和未按规定上报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监管,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虚报费用问题,要求退回多收取费用;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实施招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管理;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问题,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和标准,控制支出规模;对摊派出国费、会议费和公车运行费问题,要求今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摊派费用;对长期无偿借用或占用车辆问题,要求立即清退;对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以会议费名义弥补机关食堂经费不足和虚列会议费支出问题,要求今后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按照实际服务成本结算会议室管理服务费用;对账外资金问题,要求清理账外资金并收回余额;对向所属公司转移收入、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将转移的收入进行清理并收回余额,规范津补贴发放渠道;对自行提高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清理并停止发放;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对资产未及时登记和反映问题,要求登记相应资产;对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开展决算;对涉嫌冒领工资问题,要求进一步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资金闲置浪费问题,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洋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和财务监管,完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切实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海洋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采取措施对扩大开支范围、虚报车辆维修费和管理费、超预算开支出国(境)费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海洋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