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

27.11.2015  13:42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1月18日-20日在南昌举行。《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首次提交会议审议。

11月18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所作的关于《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梁彩云所作的关于该修订草案的审查报告。11月1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对修订《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必要性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草案的相关问题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决定,会后将由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对《江西省水资源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为2016年3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做准备。(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