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

16.09.2014  17:56

      9月12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汇报了《意见》起草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审议通过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要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加强生态建设为立足点,以提高林业现代化水平和效益,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目的,以促进商品林林地流转为主线,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放活经营权,健康有序推进林地流转,实现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相统一,要遵循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形式多样,坚持注重生态、规模经营、提升效益三个基本原则。

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林地流转,着力创新林地流转形式、创新林权管理办法、创新产业发展方式、创新资源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动林业产业升级,提升生态建设水平,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意见》的通过,是我省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生产关系变化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为积极稳妥推动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省将进一步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选择部分县先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