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客:嫖娼的企业领导不能一降了事

19.05.2015  13:01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海生在2015年1月组织的三次公款吃喝及娱乐活动期间,享受异性按摩,其中一次属嫖娼行为,共花费1.08万元。给予王海生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资深经理、办公室主任职务,降为一般员工。(5月18日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嫖娼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却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对于嫖娼者的后续处理方式,不同的人群,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王海生嫖娼行为的处理,很显然是按照一般企业的处理方式来处理的。然而相信在很多人看来,只是将王海生降为一般员工而不是开除显然是不恰当的。

  由于王海生是一名党员,所以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是有根据的。撤销资深经理、办公室主任职务也没有问题。关键是应不应该继续保留王海生员工的身份。对于嫖娼行为,很多人将其视为道德瑕疵,属于私德,认为不应该影响个人的前途。正因如此,对于嫖娼者的处理只有特定人群才会痛下杀手,比如公务员、警察等私德要求较高的职业。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嫖娼一般是要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

  对于王海生而言,其实不能单纯地将其作为企业员工看待。一方面是因为王海生的干部身份。王海生既是一名党员,同时也是国企的一名中层领导。而且这种行政级别是货真价实的,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办公室主任。另一方面是基于其所在公司的国企性质。尽管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有企业之名,但其特定的国企身份决定了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上应该参照行政机关而不是企业来进行处理。

  参与嫖娼的政府官员应该开除公职,这种处理方式应该说没有任何问题。现实操作中各地也确实是这么做的。而国企员工因为参与嫖娼被开除也有先例。比如上海高院多名法官涉嫌嫖娼事件中,参与嫖娼的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祥华就被开除党籍处分,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很显然,这种处理方式更符合公众的期待。

  没出事时,总称自己有行政级别,是中层领导。而一旦出了问题,就马上说是企业员工,很显然这不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因为国企具有政府和企业的双重色彩,所以在一些问题处理上更应该按照从严就高的政府机关标准,而不是一般的企业标准。所以从这个角度讲,王海生嫖娼之后,仅仅被降为普通员工,这样的处罚还是轻了一点。换而言之,王海生真的只有嫖娼行为而没有腐败行为吗?如果按照刑法的标准,王海生如果贪污挪用公款5000元就够立案调查的标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