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江西省公路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30.11.2015  21:20

  11月30日,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在南昌联合召开宣传贯彻《江西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省政府副省长李贻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陈春明主持会议,省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讲话。

  马志武说,《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公路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必将对促进全省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马志武要求,一是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工作,使大家理解和掌握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条例》、自觉运用《条例》,为贯彻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以全面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推进公路治理法治化。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注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是以加大法律实施监督为抓手,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李贻煌指出,《条例》的审核通过和即将实施,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李贻煌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完善我省公路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公路发展深层次矛盾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公路可持续发展的坚强保障;二是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要准确把握《条例》对公路行业管理职能、对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对公路养护管理主体和方式、对公路治超工作的规定;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条例》实施取得实效。一要加强宣传,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二要落实责任,共同推进《条例》的有效实施;三要乘势而上,推动全省公路事业再上新台阶。

  朱希在讲话中指出,要切实把《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急需的、必要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细化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条例》落到实处。二是要把学习宣传好《条例》,作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三是要以《条例》的正式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发展。各级交通、公路部门要按照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的讲话要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继续推进公路建设发展,加快形成与“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目标相适应的江西公路交通保障体系,为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省有关新闻媒体和中央驻赣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主会场。

  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及相关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各分会场。(中国交通报驻江西记者站 江西交通编辑部 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