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报直播室:用法律约束“老赖” 让诚信深入人心
正面典型与负面代表同台亮相,“美”与“丑”鲜明对比,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但仅仅是“红黑榜”曝光,似乎并不能解决“老赖”执行难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为惩治“老赖”划定高压线。只有让“老赖”们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他们才会长记性而不敢“赖”,社会才能诚信和谐,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访谈现场
■嘉 宾:邬定忠 省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鄢 俊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刘锡秋 省人大代表、律师
陈小青 南昌市湾里区人民法院副局长
左功雄 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主持人:本报记者 张 雪
顽疾:近七成判决执行难
主持人:据最高法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还不到30%。请问在我省,“执行难”是否也表现得那么明显?
鄢俊:“执行难”的问题在我省也比较突出,大概有1/3的案件能够执行到位;1/3是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只能部分履行或没履行;另外1/3是有履行能力但是存在逃避、规避履行甚至抗拒执行的,也就是俗称的“老赖”。以今年1至9月份为例,全省新收案件41468件,旧存55327件,结案才23904件,实际执结率较低。我们共执结标的183亿元,实际到位30多亿,到位率也很低。
主持人:在此次曝光的“黑榜”中,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主恩以未履行标的额7530万元名列榜首。你们在执行过程中遭遇了怎么样的执行难?
陈小青:南昌湾里区法院涉及南昌新洪房地产综合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16件,涉及金额200万元左右。在我省其他法院还有几十件执行案件未能执行完毕,涉及标的额达数千万元。但是,自从我们立案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尽管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但新洪房地产公司却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不仅多次传唤拒不到庭,还多次辱骂、恐吓、威胁我院执行人员。新洪房地产公司的账户上没有存款,但其公司仍然有一批人员做事,这些人员的工资从何而来?说明新洪房地产公司隐匿了资金来源渠道。今年6月25日,我院派出十余名民警对章主恩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决定书竟被章主恩当面撕毁。当我们将章主恩押解至拘留所时,拘留所以章主恩血压过高为由拒绝收押。鉴于这种情况,我院只能暂缓执行该拘留决定,将其释放。这次拘留未能实际执行,没有对“老赖”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反而助长了其嚣张气焰。
此后的一段时间,新洪房地产公司有关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歪曲事实的虚假帖子,侮辱、诽谤法院及执行人员,颠倒黑白,混淆视听,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主持人:章主恩涉案54件,执行法院13家,先后至少有百余名法官“围着转”……欠账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你认为像章主恩这样的“老赖”,凭什么能这样嚣张?
邬定忠:“老赖”的问题确实是一种令人憎恶的社会现象。市场经济体系还在完善中,出现信用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造假欺诈是难以避免的,因此,我们在下一步的诚信建设中既要抓宣传教育,更要抓制度保障。去年10月,最高法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万多有执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被列入这一“黑名单”,在贷款、招投标、市场准入、高消费等方面将受到限制。这对“老赖”是一记重拳,起到了很大的威慑作用,一些“老赖”不再“躲猫猫”、“跑路”了,主动履行执行义务。今年,我们省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举措,包括发布“红黑榜”,都是旨在加强诚信建设,把制度化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有了法律的保障支持,今后对“老赖”的惩治更加有根据、有办法,让他们不能再钻法律的空子,逃脱法律的制裁。
刘锡秋:执行难的问题,说小,是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得到实现的问题,说大,是关系到国家的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从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我国已经走上了一条法治建设的道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类似找不到人,查不到财产这种雕虫小技是没有办法在法律的阳光下藏太久的,如果法院、公安、检察院能够联合起来,采取分门别类的法律措施,我相信这些“老赖”用不了多久都会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我觉得,现在的问题是在执行过程中如何操作的问题。
惩戒:压缩失信者生存空间
主持人:让失信人收到惩罚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此前对拒不执行者,都有什么方式进行处罚呢?
鄢俊:我们传统的方式主要有拘留、罚款,一些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加其刑事责任,近年来我们加强执行威慑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组合拳。近期出台的《新型执行强制措施指导意见》,根据不同案件、不同被执行人、不同地方,采取不同的措施,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强制审计、悬赏公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一些新型执行措施。例如对于符合失信被执行人员条件的要全部登录系统,向相关部门推送,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截至今年11月8日,全省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14136人,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联动单位不断的增多,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将不断被打压,让“老赖”无处藏身。另外,关于打击拒执罪的问题,以往因为和公安机关对立案标准等问题认识不一致,使我们打击力度还不够,但近期我们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将联合开展打击拒执罪的专项行动。届时,应该会让一批“老赖”得到应有的制裁,在社会上也会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左功雄:目前,法院系统正在建立一套查控系统,我们通过这个系统,就可以查找被执行人的工商、房产、土地、车辆登记情况、存款记录。普通一个案件通常有30个工作项目,每个案件都要查,每个部门都要查,工作量巨大。如果我们的查控系统构建起来,工作效率将极大提高。很多案件就能在第一时间捕捉到它的信息,相当一部分案件在查控网上会有突破。组合拳措施的应用,查控系统的构建,诚信系统的构建将让“老赖”无处藏身。
主持人:此次省文明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江西第1期“诚信红黑榜”,较之前的这些做法最大的不同在哪里?
邬定忠:发布诚信红黑名单是依据法律法规,按照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来进行的。诚信、失信企业名单大多通过政府部门公布,对于发布者的监督至关重要。首先,我们要坚持这个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杜绝通过地下交易抹除“黑榜”企业,更要防止某些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进入“红榜”,杜绝“红黑榜”变成某些人的“牟利榜”。
激励守信者,我们想法是: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府扶持政策享受等方面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广泛支持信用产品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信用记录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对信用记录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严格限制。对违法失信行为,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并建立与失信惩戒要求相适应的司法配套体系。
出路:用诚信引领 用法律约束
主持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明:“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同时,加强诚信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你们认为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如何同步进行?
邬定忠:这次晨鸣纸业上了“黑榜”,见报第二天就打电话来,解释他们的情况,希望撤下来,他们深知一旦背上“不诚信”的名声将对自己影响极大。而上“红榜”者更要小心翼翼,因为更多的眼睛将盯过来,今后他们的压力会更大。其实无论“红榜”“黑榜”,考量的都是做人、做企业的诚信,归根结底是考验人的道德。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榜单发布制度,就是道德的弘扬与鞭笞。
鄢俊:“惩治老赖、宣扬诚信”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期盼已久的《强制执行法》正在起草中,这将为我们执行工作提供最有力的武器。目前我们已初步建立执行综合信息管理、网络执行查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3大系统。下一步我们将借助信息化手段实行精细化管理,全方位监督,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形成长效机制。
法律是道德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让所有“老赖”在道德面前抬不起头,在法律面前不敢冒头。“老赖”问题的最终解决还要依靠我国政治文明进一步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进一步完善,全社会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我们坚信这一天不会太久。
刘锡秋:依法治国也要以德治国,道德不能代替法律,法律也不能代替道德。我们人类社会也不是从来就有法律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类是靠习惯、靠道德来维持,在今天的法治社会,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执行难的问题,如果公然抗法的行为得不到制止,道德的状况也会越来越糟糕,所以说道德建设对于法律的实施有很大的帮助,道德立足长远,法治迫在眉睫,两者相互促进,我相信不诚信的行为会最终消失。
陈小青:道德建设、法治建设,两者相互依存、互为补充。关于法治建设,我认为要突出顶层设计,建立完备的法律制度和严密的社会诚信体系,用刚性的法律制度,让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贷不了款、买不了房子、汽车,不能旅游,不能高消费,让“老赖”在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处处受限,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进一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铲除“老赖”产生的土壤。
左功雄:破解执行难,第一,要求自身过得硬;第二,厘清执行队伍机构设置的问题,我们一直受困于力量薄弱、手段单一,仅仅是拘留或者罚款,目前不能震慑这些“老赖”;第三,建立征信系统,并使之法制化;第四,内部系统建设要跟相关部门对接,提高办事效率。
■文字整理:江西日报记者 张雪 实习生 曹月、袁帅杰 ■摄影:本报记者 梁振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