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卫:增强宪法意识 加强宪法实施 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

06.12.2014  00:20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魏星)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当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纪念国家宪法日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动员全省上下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加快法治江西建设进程,为推进“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魏小琴、朱秉发、马志武,省军区副政委戴勇出席座谈会。副省长郑为文、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以及省人民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等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强卫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把宪法精神、宪法思维、宪法观念熔铸到头脑中,从根本上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和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始终坚持宪法至上,模范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要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宪法精神,传播宪法理念,使宪法走入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强卫强调,加强宪法实施,科学立法是前提。要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宪法实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是关键。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宪法实施,依法监督是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

  强卫强调,要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始终坚持依宪执政,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善于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宪法法律有机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坚持将公平正义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坚决纠正违宪行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使宪法的最高权威切实得到尊重和维护,努力为加快法治江西建设进程、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