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香港《明报》消息,《我的公主》宋承宪2010年签约一家音乐制作公司两年,担任形象大使,但只收到3个月的代言费,仍欠60万港元,该公司却在合约完结后仍继续使用他的照片,宋承宪早前控告该公司侵犯肖像权,法院前天判宋承宪胜诉,除获得欠款外,另获赔偿67万港元,合共得127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