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江西7家企业减排项目建设滞后被通报

06.11.2013  16:04
 

  大江网讯  记者 叶新阔 、实习生 王玉磊 报道:11月1日,记者从江西省钢铁水泥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运行推进会上获悉,截止10月31日,江西省13个钢铁水泥脱硫脱硝工程列入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须在2013年建成投运的项目,目前仅完成2个,未完成11个。其中,新钢集团、萍乡钢厂、安源钢厂和九江钢厂等7家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进展滞后,被江西省环保厅通报。

   新钢集团等7家企业脱硫脱硝项目建设滞后

  今年年初,国务院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未按期建成投运的地区或企业将直接被认定为未通过年度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对项目所在市、县(区)实施区域限批,并责令相关企业停产。

  据悉,截止10月31日,江西省13个钢铁水泥脱硫脱硝工程列入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须在2013年建成投运的项目,目前仅完成2个,未完成11个。在未完成的11个钢铁水泥减排脱硫脱硝项目中,其中方大特钢1#130m2和4#245m22台烧结机脱硫工程以及亚东水泥3#,4#生产线脱硝工程已完成工程量占工程总量的70%,建设进度明显加快;瑞金万年青水泥1#生产线脱硝工程已完成工程量仅占工程总量的50%,九江钢厂4#、5#2台180m2烧结机脱硫工程已完成工程量占工程总量的40%,新钢5#180m2烧结机、萍乡钢厂及安源钢厂2台108m2烧结机脱硫工程已完成工程量仅占工程总量的30%,建设进展严重滞后。照此进度,新余、九江、萍乡将面临新建项目环评被国家“区域限批”,且相关企业面临停产风险。

   6 家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

  据了解,目前江西全省3台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综合效率均未达到60%以上,7条熟料生产线脱硝设施均未正常运行,且DCS系统或在线监控设施不完善,无法反应脱硝设施运行情况,计划减排量难以实现,将严重影响全省年度减排任务的完成。如亚东水泥DCS系统仅能调阅氨水压力、压缩空气压力、氧含量、氮氧化物浓度、氨水流量5条曲线,但烟温、烟气流量等其他参数历史曲线无法调阅。DCS系统历史数据保存时限不足1年。

  此外,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也不理想。新余钢铁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点位设置在净烟道上,安装点位不规范;中材萍乡水泥烟气出口未安装烟气流量计、氨逃逸分析仪,在线监测因子不全。现场进行停止喷氨实验,在线监控系统出口NOX浓度无明显变化,数据不真实;安福南方水泥烟气出口在线监控设施未安装;永丰南方水泥出口烟气流量等参数信号未接入在线监控系统;会昌红狮水泥在线监控设施未与环保部门联网;南城南方水泥在线监控设施已损坏等。6家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不到位。

   将安排3000万元对企业减排工程建设进行“以奖代补

  完成年度减排任务是硬指标硬任务硬要求,江西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跟踪督查、调度力度,派员驻厂督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于已建成投运但督查调度存在问题的重点减排项目,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到位,确保减排效益的充分发挥。

  据悉,为推进钢铁水泥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江西省环保厅今年将安排3000万元资金,对钢铁水泥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进行“以奖代补”。

   企业年度减排考核不合格将“一票否决

  而对2013年年底前项目建设进度未完成的企业,江西省环保厅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规定,对减排目标责任书项目未按期建成投运的地区或企业,直接被认定为未通过年度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已建成投运的重点减排项目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且不能稳定正常运行的,将暂停项目所在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上市环保核查、出具环境守法证明等各类环保手续办理工作,上报环保部挂牌督办,同时向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此外,水泥脱硝效率稳定控制没有达到70%以上的、钢铁烧结机脱硫效率稳定控制没有达到75%以上的、脱硫脱硝投运率没有稳定控制在100%的企业,11月8日,江西省环境监察局将根据各地环保部门监管情况开出第一批罚单,以后根据每周进展进行相应处罚,并向媒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