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11家单位不准再生产医疗器械

04.03.2016  18:13

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3月2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局依法注销11家单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11家单位中,有9家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被注销,有2家主动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11家单位分别是:上饶市信州区美康义齿制作中心、江西江中(武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盛祥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万华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申之宝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区赛德口腔科技配置厂、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省金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康美达义齿有限公司、江西大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瑞金市康乐数码理疗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