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62家单位被命名为“赣州市学雷锋示范点”

05.03.2015  13:31
原标题:我市62家单位被命名为“赣州市学雷锋示范点

3月4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我市评选出一批学雷锋模范,其中62家单位被命名为第一批“赣州市学雷锋示范点”,36人被授予“赣州市岗位学雷锋标兵”称号。鼓励全市人民立足岗位学雷锋,以实际行动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审核,命名赣州市消防支队、赣南采茶歌舞剧院、赣县义工联合会、江西高速公路赣州管理中心、全南中学、章贡区下壕塘社区、上犹县社溪镇社溪村等62家单位为第一批“赣州市学雷锋示范点”,其中13家机关单位、4家志愿服务组织、26家窗口单位、9所学校、5家社区、2家企业、3个乡镇(村)。同时,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还表彰了林灵、李会鹏、阳洁等36名“赣州市岗位学雷锋标兵”。近年来,我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各条战线深入开展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岗位学雷锋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学雷锋先进典型,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记者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