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4家国企启动“四项”改革工作试点
会议视频(郝士芳 摄)
人民网南昌8月4日电 (记者秦海峰)记者4日从江西省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国资委在出资监管企业启动四项改革工作试点,具体为:一是在江铜集团公司开展“三自”工作试点;二是在江中集团开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三是在省建材集团开展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四是在盐业集团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
江铜:自主拓展 自主决策 自主经营
江铜集团公司“三自”试点。主要是开展改革放权,实现企业“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的试点。主要内容是:一是依据发展规划,实现企业自主拓展;深化改革放权,实现企业自主决策;创新服务理念,实现企业自主经营。
通过试点,深化改革放权,激发企业活力,真正实现国有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内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到2015年实现阴极铜产能150万吨,销售收入2500亿元,利税140亿元;到2020年实现阴极铜产能200万吨,销售收入3500亿元,利税200亿元。
江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主要内容是:完善股东会运行规则,规范出资人监管方式;优化董事会设置,充分发挥董事会核心功能;推进经理层市场化,有效达成经营目标;是规范监事会建设,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通过试点,进一步明确股权多元化企业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规范董事会运作,强化董事会功能,建立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保障江中集团持续健康发展,将其打造成为行业领先、具有较强带动力、营业收入过百亿的龙头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其他股权多元化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供经验。
江西建材:试点“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江西建材试点主要内容是,以行业先进水平为标杆,优化定员定岗,促使企业员工队伍精干高效;完善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以评价考核、制度约束为主要形式的员工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完善以业绩考核为核心,建立完善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完善以全员绩效考核为核心,以岗位绩效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收入能增能减的薪酬分配制度。
通过试点,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坚持市场化导向,消除“身份”差异,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管理者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江盐: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
江西盐业集团在改制部署上优先推动集团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对集团二级控股公司的改革改制重组进行整体设计、统筹安排。为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在集团层面拟以整体改制方式推进,改制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按照省国资委对盐业集团公司保持相对控制的原则确定。
通过改革试点,引进战略合作者资本、实行管理层持股,以现有的国有存量资本最大限度吸纳、撬动其它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扭转目前国有资产规模偏小、投资主体单一、资本放大能力偏弱、业务发展所需配套资源和综合能力偏低的明显劣势,以应对盐业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风险和“后专营时代”的各项挑战,做大做强盐业集团。
通过管理层持股,把管理层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绑在一起,更好地调动所有者、经营者的积极性,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实现企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体制、机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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