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低保家庭最低每平方米每月0.87元可入住
08.05.2015 17:10
本文来源: 人民网
近日,《宜春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对配租范围、配租对象、配租房源、租金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低保家庭入住租金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每月1元,最低每平方米每月0.87元可入住。
根据《方案》,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可配租多层公共租赁住房;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具有本地常住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可配租高层公共租赁住房。多层住房配租房源为怡兰花园(二期、三期)、怡曦花园、怡祥花园、怡欣花园(一期、二期)、东升花园、北辰花园等小区。高层住房配租房源为怡和花园、怡欣花园(二期)、东升花园、北辰花园等小区。
其中,多层住房各楼层租金依据基准价格按照楼层差计算,具体为低保家庭入住租金基准价格每平方米每月1元;低收入家庭入住租金基准价格每平方米每月2.65元。第二层为基准层,其他楼层价格在第二层基础上按系数增减计算,各层系数为:第一层0.97,第三、四层1.1,第五层0.96,第六层0.87。高层住房租金不分楼层,具体为:怡欣花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3.6元;东升花园和北辰花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4.3元;怡和花园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9元。
根据《方案》,此次配租范围为中心城区灵泉、珠泉、湛郎、下浦、凤凰、官园、秀江、化成和金园等街道。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籍家庭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无本地常住户籍但在本地有稳定工作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申请人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本文来源: 人民网
08.05.2015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