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16家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受检 责令整改49条安全隐患

26.05.2014  13:46

为切实加强对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管理,23日,记者从吉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了解到,5月13日至5月20日,该大队对全县16家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

据了解,前期石莲煤矿因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品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为此,吉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利用1周时间,对全县16家民爆物品使用单位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安全评估、检查,共排查安全隐患49条。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现场整改的,责令业主立即整改。对阜田煤矿、董湖采石场、宋家采石场、水泥厂采石场问题比较突出的,则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来源: 吉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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