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了第三轮行政许可

11.10.2013  17:01

9月26日,省安监局召开烟花爆竹第三轮行政许可第三次联审会议,共有71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通过了联审,随后已进入办证程序。其中萍乡市有45家(其中上栗县31家;莲花县3家;芦溪县11家);宜春市有7家(其中万载县4家,袁州区3家);抚州市有9家(其中临川区5家,东乡县2家,金溪县2家);南昌市1家;上饶市9家。加上前二次联审会通过了12家生产企业许可延期换证,至此全省第三轮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已有83家生产企业通过新一轮许可延期换证。

从2013年6月份以来,我省烟花爆竹第一批进入第三轮行政许可延期换证的生产企业,在各产地县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组织下,紧紧抓住今年夏季高温停产的有利时机,紧锣密鼓按照新一轮的条件标准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提升,与此同时,加快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在改造提升过程中,始终坚持停产整改的工作要求不动摇,坚持基础条件提升达标不动摇。省、市、县三级安监部门分别牵头压阵开展“会诊执法”和“强化图审”工作,突破了制约改造提升的工作瓶颈,使第一批企业的“改造提升”和标准化创建工作集中加快推进。而且做到了既抓源头把关,又抓现场验收把关,严格程序,严格条件。既保证了整改提升企业达标创建的质量,又使第一批通过许可换证的企业在生产和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就可如期投入生产,实现了“淡季整改,旺季生产”的良性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