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家物管企业被通报批评

27.10.2015  09:09

 

2年内禁止参加新项目招投标   近期,江西省住建厅对11个设区市和15个县(市)共68个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并对13家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标准明确的物管企业进行了表扬;同时,对11家存在严重问题的物管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据悉,被通报批评的物业管理企业,记录不良信用,2年内禁止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
  从通报的情况来看,13家被表扬的物管企业均完善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制度、项目管理人员工资与业主满意率挂钩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均有明确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考核标准,较好的保证了物业服务质量。
  被通报的11家物管企业存在的问题包括:垃圾未及时清理,设备管理人员不在岗;对业主投诉处理不规范,不及时;小区消防管道无水、灭火器没有及时检测更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小区道闸、监控、水景等损坏严重,业主意见较多;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检查维护不到位,共用设备锈蚀严重;物业服务企业无资质,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等。
  据了解,省住建厅将对通报表扬的物管企业记录良好信用记录,并在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给予加分。对通报批评的物业管理企业,记录不良信用,2年内禁止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对违反相关法规的,应给予相应处罚和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处理。(王纪洪 记者 蔡元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