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确定6家省级医养结合机构

01.05.2016  07:05

  4月25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民政厅确定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白银分院、甘肃新阳光老年公寓、庆阳市社会福利院、嘉峪关市舜辰颐养中心6家单位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甘肃省老年医学学会会长、三院院长李兴勇介绍,截至2015年年底,甘肃省60岁以上老年人达375万人,预计到2020年将突破42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比例将达15.7%。当中,约有1/5的人为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2015年年初,甘肃省民政厅与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确定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为全省首个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对300多名养老护理员进行专业培训,合格者取得甘肃省人社厅颁发的养老护理员初级资格证书。今年,甘肃省民政厅又制订了500人的培训计划。
  今年3月,《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印发,确定兰州、陇南为医养结合试点市。甘肃省还出台了相应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专业人才参与健康养老服务工作。甘肃省政府规定对与医养结合机构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一年的大中专医学毕业生,按学制给予逐年返还全额学费;甘肃省民政厅出台了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床位补贴政策,规定自2016年起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给予4000元~1万元床位补贴等。(方剑平 王 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