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依法取缔3家非法污染企业

16.05.2016  14:18

      日前,铅山县关停取缔非法污染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环保、公安、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委、消防、鹅湖镇等有关乡镇和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强制取缔鹅湖镇双合村的炼铜厂等3家非法污染企业。
      根据群众举报,县环保局调查证实,鹅湖镇双合村境内3家非法企业,一家以废旧电路板为原料,经冲天炉熔炼铜作坊,该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又无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生产废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一家以废轮胎为原料进行土法炼油的轮胎炼油作坊,设备及工艺简单落后,虽未生产,但设备未拆除,随时有恢复生产的可能。一家塑料粒子厂,还未投产,正在安装设备。
      县关停取缔非法污染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鹅湖镇双合村的炼铜厂等3家非法污染企业予以依法取缔,并制定了行动方案与应急预案,成立了拆除非法污染企业现场执法行动小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铅山县鹅湖镇双合村境内的非法炼铜厂、轮胎炼油作坊、塑料粒子厂等3家非法企业进行强制取缔,切断了其生产用电,强制拆除了生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