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容留朋友注射毒品致死 为掩人耳目肢解焚尸

15.05.2015  11:56

华商报讯(记者 陈文强 通讯员 王云鸽)曾因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两次入狱服刑,出狱后仍未改过自新,还容留他人吸毒致死并肢解焚尸。近日,由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苏某被岐山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犯罪嫌疑人苏某是岐山县青化镇人,与被害人黄某是初中校友。2013年12月1日,苏某在岐山县青化镇一药房购买一次性注射针管后,将面包车开到街道偏僻处,在车内容留吸毒人员黄某注射毒品海洛因。当天晚上,苏某在扶风县城关镇一招待所登记房间,再次容留黄某注射毒品。次日上午9时许,黄某因注射毒品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为掩人耳目、逃避刑罚,苏某在扶风县一市场和皮具店分别购买砍刀、斧头、锄头、拉杆箱等工具,将黄某的尸体肢解。随后,苏某两次驾驶面包车到岐山县青化镇青化村,将将肢解的尸体藏匿并使用汽油焚烧。2013年12月5日,在祝家庄镇驸马庄村附近,犯罪嫌疑人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件经审理后,被告人苏某被岐山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3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