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寄养家庭供不应求 期待更多爱心家庭加入

23.10.2014  11:19

    您愿意当“寄养妈妈”为孤残儿童奉献爱心吗?近日,记者从南昌市儿童福利院获悉,为了让儿童福利院供养的孤残儿童感受到家庭温暖,得到父母的关爱,市社会福利院常年对社会招聘寄养家庭,有寄养孤残孩子意愿的家庭可向福利院电话咨询,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据了解,目前南昌已有近百个寄养家庭,但仍“供不应求”。

     呼吁

    “寄养家庭”为孩子提供一个家

    家庭寄养是除了收养以外最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发展的方式,它能使孩子真正地感受家庭融入社会。“在我们福利院,一个寄养家庭至少要照顾6个孩子,但在院外的寄养家庭里一般照顾一到两个孩子。孩子们住在福利院里虽然也很好,但是集体生活可能不如家庭生活照顾得好,这对孩子的成长影响也是非常大的。”南昌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养育指导中心倪琳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上世纪90年代起,为弥补孤残孩子在家庭和亲情上的缺失,我国家庭寄养方式开始不断推广。记者了解到,南昌市自2004年就开展家庭寄养工作,家庭寄养已经成为南昌市孤残儿童的主要养育模式,目前接收在院内集中养育的共有12个家庭,其他的都是家庭寄养,被寄养的孩子人数占到七成左右。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涂副院长表示,南昌市儿童福利院负责接收全市的弃婴、孤儿等,但是一般健全的孩子较少,儿童福利院抚养的绝大多数孤儿存在残疾,这也是造成一部分申请市民不愿接收寄养的原因。她表示,尽管儿童福利院对尚未被寄养儿童的具体数字不便透露,但是对于寄养家庭的紧缺,是显然易见的。

     要求

    招聘条件严格 有爱心很重要

    据了解,为让更多孤残儿童享受到家庭温暖,健康成长,市社会福利院常年持续对社会招聘家庭寄养的爱心人士,期待更多家庭参与活动、献出爱心。凡是符合具有固定住所、本市常住户口、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寄养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等相关条件的家庭均可报名。

    涂副院长告诉记者,寄养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也就是“寄养妈妈”,年龄应在35岁至60岁之间,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和经验,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有充分时间照料孩子者将优先考虑。“我们需要为孩子提供一个完整温馨的家庭,所以只有妈妈也是不够的,这就要求有一对和睦的夫妻。由于补贴费用很低,所以对于寄养家庭来说,更重要的是爱心。

    与此同时,儿童福利院为了规范家庭寄养工作,有专门家庭养育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他们将对每一个寄养家庭进行严格考核。等孩子到寄养家庭后,福利院至少每周要回访一次,每个月考核一次,经过三个月的试寄养,确实合格,福利院才与此家庭签订寄养合同。

     故事

    五旬夫妻10年照顾30多个孩子

    近年来,许多孩子与寄养家庭的父母培养了深厚的感情,有的结婚成家后仍会保持密切联系,并经常回去看望养父母。今年已经52岁的万彩兰夫妇是爱心家庭中的一组成员,从2004年开始,她和她的丈夫先后照顾养育了30多个孩子。她告诉记者,这些孩子中,有的已经长大成人嫁为人妻,逢年过节必来慰问;有的被外国夫妇领养带走,每周一定会来一通越洋视频通话,让他们感到非常欣慰。

    眼下,万彩兰两口子正照顾着6个年龄相仿的孩子,而这中间14岁的洋洋(化名)最让她揪心。万阿姨告诉记者,洋洋从小就有自闭症,刚来的时候洋洋不会自己吃饭,每次需要夹菜,都是躲在她身后,用胳膊肘碰一碰她。耐心的万阿姨在专业培训人员的指导下,现在已经教会洋洋自己吃饭,并且独立完成一些任务。“虽然这些对很多孩子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但是对洋洋来说却是很大的进步。”万彩兰告诉记者,尽管与孩子们相处时间长了不舍得孩子离开,但她还是希望有更多有爱心的和睦夫妻,能够让更多的孩子接受院外寄养。“对于孩子来说,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充满爱的完整家庭,对治愈他们的心灵有好处,也能为他们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创造机会和条件。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寄养妈妈招聘

    为了给福利院的孩子创造一个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让他们充分享受父母及亲情的温暖,以利于他们健康成长。今面向全社会诚招全职爱心妈妈。

    要求:

    1、有爱心,自愿从事公益事业,热爱孤残儿童;

    2、夫妻关系和睦,年龄限制在35-60岁之间;

    3、夫妻必须具备初中学历以上,有表达、阅读与书写能力,有能力接受各项相关培训;

    4、夫妻双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

    5、养母必须全职在家照顾孩子,不得在外兼职。

    联系电话:0791-87081810。(来源:南昌晚报 记者陈诗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