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孝忠:对弱者的不仁慈杀害了邓元娇?

09.05.2014  18:21

  据新京报报道,因为申请低保而被乡、村屡次拒绝,2014年4月18日(周五),湖南省武冈市晏田乡向东村村民艾绍金把半身瘫痪的老伴儿邓元娇和靠他照顾的智障二嫂王春娥送到武冈市纪委信访办,仍质问为何邓元娇不能享受低保。无果,艾绍金离开。后来,乡政府将邓元娇妯娌送回家,遭拒后送到乡政府。4月21日(周一),在湖南晏田乡政府已“滞留”3天的邓元娇头颅受重伤,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一名在当地政府办公室滞留了3天的瘫痪老人,假期里完好无恙,而在第三天上班时,却在那里受重伤,后抢救无效而亡。我们不禁要问:邓元娇是怎么受伤的,是自己摔伤,还是外力的作用而导致其受伤?

  邓元娇在当地政府办公室受重伤,据其智障的二嫂称,一名穿红衣服的女子将邓元娇推倒在地。尽管艾绍金二嫂有智障,其证明力有争议或有限,但是,一个瘫痪老人呆在政府办公室,长达三天,来时好端端的,最后一天却受伤了,那么,该政府就应举证免除其嫌疑,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邓元娇配偶、子女等家属,不能让本已严重残疾的老人不明不白地死去,应要求公安机关对邓元娇受伤原因进行调查。令人遗憾的是,似乎其家属并未报警,对于这样的冷漠或软弱,表现出对邓元娇生命尊严的不尊重。而艾绍金明知其妻生活不能自理,却想将邓元娇丢在政府来要挟以达到吃低保目的,且在政府人员将邓元娇送回家时拒绝,这是不是在利用一个严重残疾的老人?是不是这种利用和冷漠害死了邓元娇?

  作为基层政府,面对群众的困难,应该伸出援手。这不仅仅是一种仁慈,而是一种政府职责。可是,尽管正值周末,晏田乡政府似乎并未尽到相应职责,任其粪便粘在身上。在这三天里,政府对邓元娇妯娌究竟给予了多少救助?邓元娇受伤后,是否及时送到医院抢救?为什么要拒绝邓元娇吃低保的要求?为什么周一上班时,邓元娇受伤了,是不是来上班的政府人员所致?

  向东村的干部,为何要拒绝邓元娇的请求?据称,邓元娇一家连吃饭问题都未解决,经常吃红薯,请问你们核实过没有?这到底是不是真的?艾绍金是否举报过该村支书,村支书是否说过,不选她就如何如何的威胁言语?

  以前,计划生育政策与户籍登记“捆绑”,遭到批判后被纠正。而湖南省2007年为何在《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规定,未承担超生责任者不能享受低保?超生者不承担相应责任,尽管存在有偿付能力而故意拒绝者,但请问,有无确实困难而无钱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公民?邓元娇一家,是不是后者?如果因为困难的超生者不能缴纳社会抚养费,而不给予低保,是不是目睹弱者而不扶一把?

  作为公安机关,也应慎重调查邓元娇受伤情况,如查出系人为导致的,应严格按刑事程序处理,给邓元娇家属一个交代。

  邓元娇尽管瘫痪了,行动不便,但不至于死亡。可是,就因其吃低保处处碰壁,其丈夫艾绍金才想到最愚蠢的一招,将其交给政府,其责任难逃,余生将遭受良心的谴责。但政府既然接下邓元娇,就应照顾好她,并“完好无损”地交还给艾绍金,可当地政府并未做到这一点。村干部与邓元娇相处很近,应当知道其困难境况,为什么不为其力争低保,保障其温饱?

  梳理邓元娇死亡之前的细节,我们看不到仁慈之光照耀到她残疾的身体上,她绝望的心灵也感受不到仁慈,也正因为仁慈抛弃了她,她才被死神接走。这样的推理逻辑是不是“智障”?

  低保待遇实际上就是党和国家对弱者的一种仁慈。丈夫扶养并保护残疾妻子的生命,是一种对亲人的仁慈。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救济,是一种职责上的仁慈。而自身无助的邓元娇,得到这些仁慈了吗?所以,我们仍要质问:是不是对弱者的不仁慈杀害了邓元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