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委对我省开展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

21.08.2019  00:40

8月5日-15日,水利部长江委监督局对我省部分水行政许可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组共现场检查了9个设区市共32个长江委许可的项目(含2个未开工项目),涉及取水许可、涉河审批和枢纽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

8月16日下午,长江委监督局在省水利厅召开行政许可项目监督检查调研座谈会,检查组通报了项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省水利厅相关处室汇报了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及监督工作情况。长江委监督局局长田淳、二级巡视员涂剑及检查组其他同志,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及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田淳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厅在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并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提出了意见。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监管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大家要克服任务重、人员少的困难。二是要落实责任。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分期分批摸清情况,实行台账管理,落实监管任务。三是要共同强化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及时报备,对于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

罗小云厅长作了表态发言,要求以检查组指出的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流域监管,举一反三,全力做好项目监管工作。一要立查立改,指出的问题要立即抓整改,对于本次未抽查的项目,要分期实现监管全覆盖;二要居安思危,要有省本级许可项目在监管方面可能存在更多问题的忧患意识,完善监管工作配套制度,加强监管,防范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要加强指导,市、县两级行政许可监管工作面临人员少、资金短缺、制度不健全等困难,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两级行政许可监管工作的帮助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