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综合督查十一组对抚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

12.03.2015  14:33

3月9日至11日,省旅游发展委纪检组长陈兵率省安委会综合督查十一组,对抚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组听取了抚州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并深入临川区、南城县,对江西顺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抚州市唐吉龙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和南城县洪门巨力采石场等8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督察。

在督查过程中,省安委会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抚州市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指出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要求一一整改落实。督查组对做好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要在强化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上出实招;二要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出新招;三要在抓落实上出狠招。

抚州市安监局局长邹节华、抚州市政府办副主任黄火生和临川区、南城县委县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陪同督查。(抚州市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