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秋:对顶风违纪“闯红灯”者需从严惩处

02.07.2015  13:00

  2014年度中央审计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显示,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方面,科技部、文化部等33个部门和单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车辆;贸促会、中科院声学研究所等21个部门和单位挤占其他支出用于车辆购置、运行维护以及违规发放交通补贴等,共1058.19万元;工程院、商务部等10个部门和单位超标准列支或由其他单位承担公务接待费169.66万元。(7月1日法制晚报网)

  关于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国(境)及会议经费的管理,中央有关部门早就作出了明文规定。十八大以来,中央站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政机关形象高度,对有关规定反复进行了重申和修订完善。对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典型案例,中央纪委和地方纪委都定期不定期地进行了实名通报。

  按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应该得到全面遏制。但是,2014年度中央审计发现,部分部门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这说明,有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对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闯红灯”。

  对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专家认为,不能完全归咎于规范不到位,而应是有的领导干部个人对现有制度的无视。“在前几年由于制度不完善,‘三公’不合规还可以理解,现在再这么做就不可原谅了”。

  究其问题发生的原因,应是一些领导干部心存侥幸,存在严重的特权思想,法纪观念淡薄,任性惯了,认为规章制度无关紧要,而继续“顶风作案”。其问题的根本还是这些领导干部对于违规违纪的后果很模糊,以前很少被严格处理和问责。

  对顶风违纪“闯红灯”者需及时依法依纪从严惩处。解决“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本途径是加大对相关领导干部的问责力度。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通过严肃问责和实名通报,形成违纪必究的“震慑常在”,倒逼责任落实,让领导干部对规定要求产生敬畏感,从而有效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