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检察院构建执法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促和谐

28.05.2014  02:20

为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寻乌县检察院专门制定《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

该规定要求每办一案都要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由案件承办人填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登记表》,对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及其程度、性质和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如果经评估审查有可能存在“重大”“较大”“一般”三个信访风险等级之一的,则由承办人制定《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工作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做好防控预警和矛盾化解工作。

此外,该院坚持“谁承办、谁评估、谁应对、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案件承办人必须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和被害方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尤其对不捕的案件要做到“双向说理”,即要向案件侦查部门说明不捕的原因,又要向被害人或其亲属作好解释工作;对可能存在涉检信访风险的案件,必须制定预案,由办案部门协同控申部门共同做好解释和法制教育工作。

据悉,该院通过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干警的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得到增强,也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截止当前,该院制定执法办案风险预案9件,通过未雨绸缪,未发生一起涉检信访事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黄俊林 刘世明)

供稿:寻乌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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