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导游举报不文明游客效果不一定好

29.04.2015  12:05

  国家旅游局已发布的《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两项旅游业行业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在指导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明确指出,导游、领队将有权通过旅行社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京华时报4月27日)

  文明旅游,人人有责。从这个角度来说,无论是游客、导游、旅行社都有义务来维护旅游文明。然而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这种状态只有在大家都有正义感,都懂的规则而不去破坏规则才可能实现。

  导游有权举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这是一个很法律化的表述。如何将纸面上的权变成现实中的权?难度真的很大。现实语境下,导游实际上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一方面导游是服务者的角色。因为导游是旅行社的员工,所以需要为游客提供优质热情的服务,以希望留住客源,为旅行社创造效益。可另一方面导游举报不文明游客则需要扮演一个监督者的角色。督促游客注意言行举止,减少不文明行为。如果在服务者和监督者两者之间进行选择,导游究竟会选哪一个?监督者无疑是很爽的,举报不文明游客似乎也是理直气壮。可如此一来,导游很可能会因此损失一部分客源,而且自己也可能因此遭受谩骂、殴打。所以按照利己主义的思维,导游一般不会举报不文明游客的,除非这名游客触碰到了导游的承受底线。

  导游有权举报不文明游客,可却未必真会举报。这其实不是导游素质的问题,而是利益和社会关系综合考量之后的结果。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老人跌倒没人敢扶,看见有人偷东西熟视无睹的重要原因。我们回过头来看将要实行的旅游新规,这些规定有总比没有要强。但是我们寄望于出台一两个规定就能改变游客不文明行为,恐怕还是有些幼稚。文明旅游需要引导,在这方面无论导游、领队、旅行社都可以大做文章,但要想让这三者举报不文明游客,确实是有些难度。因为在利益面前,不文明的游客和文明的游客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文明旅游,既需要外界的引导和监督,但更关键的是提高游客的道德素质,让他们学会如何当一名合格的旅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