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为退休公安民警颁发从警纪念章

18.09.2015  11:50

  9月17日从省公安厅获悉,《全省公安机关从警纪念活动实施细则(试行)》日前正式下发,我省将为退休公安民警颁发从警纪念章。

  全省公安机关从警纪念章申报审批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从警纪念章根据参加公安工作时间的年限分满三十周年、满二十周年、满十周年和不满十周年四个档次,分别对应颁发金质纪念章、银质纪念章、铜质纪念章和普通纪念章及证书。退休民警可在参加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时佩戴,丢失或损坏的,不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