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江西将全面清理无证照经营校园超市

14.05.2015  10:25

  5月13日,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规范校园超市经营管理,确保校园食品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日前,该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园超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校园超市不得牟取暴利、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及强迫学生购买商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校园超市进行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校园超市经营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用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与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经营证照,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执行,所有商品应标签立卡、明码标价,商品价格略低于或不得高于同一种商品在本地区商场、超市的价格,不得牟取暴利、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及强迫学生购买商品。学校不得把经营校园超市作为盈利的手段,坚决防止高额房屋租金所增加的经营成本转嫁到商品价格中去,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