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将实现贫困群众共赴小康不掉队

02.03.2016  10:25

  “十三五”期间,宜春市将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推进精准扶贫、产业扶贫、保障扶贫、安居扶贫、教育扶贫等,实现全市18万贫困群众共赴小康不掉队。

  实施“五个一批”工程

  未来五年,宜春市将着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总纲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探索增收渠道,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开展安居扶贫,搬迁脱贫一批;坚持因地制宜,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推行扶贫先扶智,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完善全覆盖帮扶,社会保障托底一批。

  在具体操作中,瞄准扶贫对象,建立健全贫困人口识别与进退机制,对贫困家庭进行就业创业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山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托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有效衔接,对贫困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高度重视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对老区扶贫脱贫的政策和财政支持。

  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因地制宜,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着力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提前消除以贫困村为单元的区域性绝对贫困现象。大力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增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投入,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

  实施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扶贫脱贫保障机制

  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脱贫工作责任制,对有贫困村的乡镇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加强督察问责。加大财政对扶贫攻坚的资金投入,加强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建立健全定点扶贫机制,保证精准脱贫。实施扶贫脱贫工作考核机制,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采取自愿结对方式参与扶贫。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产业发展平台,推动涉及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落地,全面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破除发展瓶颈,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袁州区和樟树市跨越式发展。

  加大财政对扶贫攻坚的资金投入,落实扶贫资金管理责任制,实行资金使用公示公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