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

20.04.2016  16:06

  为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2016年4月至7月,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取各地自查、抽查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为违规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性侵或者猥亵学生;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以及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此次专项督查将对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学校,校长、局长给予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对情况严重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督查情况,向全省公布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