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城市入选“海绵城市”试点 将获数亿元补贴

03.04.2015  18:51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于近期组织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评审工作。进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范围,名单如下(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列):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另据长江商报4月3日报道,湖北省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成为试点的城市将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海绵城市,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