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逐步放开部分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20.01.2015  12:10

  1月19日,省发改委日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和放开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要求放开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和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由相关经营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了解,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原则上不再进一步向地市下放权限。各地要在严格审核管道运输成本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