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犯永富博之:将20名妇孺赶进窑洞烧杀

18.07.2014  16:56

  永富博之

  1916年出生于日本熊本县,1937年12月参加侵华战争。

  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永富博之投靠国民党阎锡山部。1949年永富博之在山西被俘收容,1950年12月9日被逮捕。

  京华时报讯(记者韩旭)从7月3日开始,中央档案馆开始在网上公布45名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每天公布一人,分45天完成。昨天公布了日本战犯永富博之的笔供。资料显示永富博之在侵华战争期间亲手直接杀害中国人共计61人,下令杀害总数为166名。他还开设慰安所,其奸污的中国妇女为18名,还将20名妇女儿童赶进窑洞烧杀。

  根据永富博之的笔供,1938年1月,在南京下关,将1名跳到江中的“俘虏开枪打死”。

  1938年4月,永富博之在吴江县将1名俘虏“用日本刀予以斩首”。将“某中国女性而予奸污。其后将该妇女带到吴江奸污一周”。

  1938年11月,在安庆“叫来中国女性一人在机关内予以奸污。”又于次日在某中国人家里介绍了一位中国女性奸污一次。12月,“于安庆城内某中国人里家将XXX介绍给我(年龄16岁)是夜将其强奸。

  1942年5月,在山西闻喜县扫荡中,命令中国人工作队(汉奸队)将拒绝带路的中国人枪毙,“尸体放弃于路上”。

  1942年12月,在闻喜县下峪口村“用矛子将8个人臀部施予乱刺而予杀害”。在闻喜县东山底村逮捕20多名居民,“用日本刀、切草刀施以惨杀”,并且“于南门上将中国人民的头颅两具枭首示众”。

  1943年10月—11月,在太岳山脉,将中国居民6人,“由高山顶上将全体人员推下去而予以杀害”。“于某村将中国妇女孩子20人赶到窑洞内予以烧杀”。

  1944年7月,开设慰安所,“目的是用此来把保安队士兵麻痹于女色,杜绝其逃走,况且我自己亦可公然来满足兽欲”。

  永富博之笔供中说,通过所有时期所犯的罪恶之总统计:对居民射杀88人,刺杀9人,活埋2人,烧杀26人,溺死1人,坠死6人,日本刀或切草刀惨杀41名;中央军、晋南野战军、抗日战士61名。

  “我由日本侵略中国以来,直到日本战败为止,将所犯罪恶做一计算来看:由我亲手直接杀害的中国人共计61人”。我命令而杀害的总人数为166名;奉命而下令惨杀者41人。

  “对妇女的强奸罪恶7件(其中有夫之妇为5名,姑娘2名);设置慰安所而供日军及保安队员的兽欲罪恶为3件,12名妇女;我奸污的中国妇女为18名(慰安所妇女5名,饭店女招待4名,私娼8名,使女1名)”。

  详情见国家档案局网站(http://www.saac.gov.cn/)《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