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能登记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03.02.2016  10:15

  今年1月1日,南昌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小产权房”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如何办理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有哪些?都成了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局的工作人员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回复。

  热点问题:

  问题1:我在农村老家有套自建房,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如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如果自建房建于宅基地上,有齐全的用地审批手续,符合宅基地确权登记要求的,可以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目前,由于农房一体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南昌的农房登记工作暂未启动。

  问题2:我有一套住房,只有1953年发的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因此,以前颁发的私有土地证现均已失效,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③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④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⑥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问题3:我在洪都中大道有一套小产权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如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根据法律规定,小产权房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问题4:我在东湖区有一套正在按揭的商品房,有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去哪办?

  答:不需要,您的房产证继续有效,等到贷款结清后再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就可以了。  宋懿 朱晨 姚文珍 记者 曾艳